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基本工資、平均薪資、實質工資,與『薪水』的詭辯






 照片來源;    Lennon Ying-Dah Wong

基本工資,保障勞工權益?


2014年以來,與勞工相關的重大話題接連不斷,而除了被稱作『動搖國本』的服貿協定外,大家最關心的應該就是所謂「基本工資」的話題。一般人會認為,基本工資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防線,而只要基本工資拉高、勞工薪資就會有保障,然而,真的是如此嗎?


22K的責任,平均薪資與非經常薪資


在談所謂的22K之前,我們先說說看經常性薪資、非經常性薪資與平均薪資到底是什麼。講白一點,經常薪資指的是「底薪」,非經長薪資呢,則泛指各類加給,如業績獎金、全勤獎金、年終獎金等等,而上述兩項相加、便是所謂的平均薪資。

………………..等等,什麼和什麼的平均?

所謂的平均薪資,是整體薪資結構的薪資總和、除以薪資結構包含的人數,換句話說,10個人、每人月薪都是4萬5千元,和8個月薪2萬、2個月薪14萬5千的,兩者的平均薪資是一樣的;也就是,當主管機關大聲提倡所謂的「平均薪資超過4萬5千元」之時,我們就會發現、所謂22K的問題就這樣被逃避了。


薪水的意義


普遍來說,大家認為薪水的高低、間接或直接的代表對工作能力的肯定,然而曾幾何時,這個準則好像不再有效,不論能力高低、薪水就是能低就低,要加薪、還會以各種名目壓榨。然而,我們常常聽到看到,不乏有大型企業高呼「人才不足」、「開了職缺沒人來」,究竟這是勞方供給不足、勞方要求太高,還是根本就是資方的吝嗇所導致?當低薪已成常態、且到了一種不公義的地步時,回頭看看資方的態度,我們該說什麼呢?


區域基本工資,與「公佈低薪無法生存」論



就最近的這兩個話題,討論有關薪水的『壓榨』吧!基本上,這兩個議題是息息相關的,我們先從區域基本工資開始說起:為什麼會有所謂「區域」的分別呢?相信各位都知道,由於各地的生活水準不同、作為商業的利基也不同,因此在不同的區域、就算是相同行業,也會有同樣商品不同定價的情況,而也因為如此,企業會因所在地不同而提供不同的薪資。舉例來說,中小企業貿易商的行政人員,在臺北可能會得到2萬8千元的薪水,而在台南、高雄卻只會給到2萬6千元、甚至2萬3千元。在這樣區域薪資明顯有差異的情況下,為了擺脫所謂「相對低薪」的情況,想出來的就是「區域基本工資」,讓薪水因地而差的情形合理化。

然而,這並不是消弭各地差異的正確做法,就現行的社會情況來解釋,各企業會因此而給出「合理」的低薪,往好處想,或許會因此而讓更多企業往各地發展,但是在得到較低的「經營成本」之後,卻不會將中間的利差轉移到員工身上,反而更進一步的壓低勞工薪資、以求利益最大化。

再來我們談到「公佈低薪無法生存」,直接的一個問題:『為什麼會無法生存?』如果說低薪確有其理,為什麼會擔心被公佈?如果說低薪是社會大眾所公認正確且正常的情形,為什麼會擔心被公佈?擔心的理由,不就是因為企業主認為這是不對的情形、且會被大眾污名化,進而擔心被公佈之後會影響公司名聲、甚至股價?


中止不公義,我們能怎麼做?


在了解到實際的『薪情』後,我們到底能怎麼辦?我們可以看到,對於群創光電員工不斷跳出、揭露所謂的「薪水詭辯」,而在職場工作的朋友們,應該也會了解到、現今社會的勞工薪資是如何,工程師高薪、但卻是用生命換取,服務業低薪、因為工作專業需求「似乎」不高,美術設計低薪、因為只求能用就好,各行各業都有老闆合理壓榨的理由,我們該怎麼辦?除了堅毅反對低薪之外,或許我們就只能獨立創業,用自己的表現來打前老闆的臉,證明我們「有競爭力」且「高薪合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