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13 Sep 25 by Dennis L.
圖片來源 : 截自美國 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法案的新聞畫面
2012.04.05 美國總統歐巴馬在白宮玫瑰園正式簽署這個叫做 JOBS – 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法案,賦予了群眾募資相關產業正式的法源,改變了全球小型公司資本募集規則並引領了社會游資投入新創公司帶動繁榮新的一頁。
Kickstarter (捐贈型、附帶條件回饋、交易型)
Kiva (公益型、借貸型)
Lending Club (借貸型)
Crowdcube (股權型)
什麼是JOBS法案?
JOBS法案全名是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翻譯為 新創公司快速啓動法案。
依據維京百科 (en.wikipedia.org) 這個法案包含了七大部分,第三部分稱為CROWDFUND Act群眾募資法案,也就是這個部分給予了類似 Lending club ,prosper, Kickstarter , indiegogo 這種群眾募資平台的法源依據,讓小型企業透過中介機構(募資平台公司)為自己所屬的公司或專案進行資金募集,並根據未來可能的收益提供“回饋”。
逆轉 基層籌資困境的巨大變革
隨著(JOBS)簽署的法律,它顛覆可追溯到上個世紀20世紀30年代所制定的法律限制與規則:基於法律的限制重開美國資本市場的新興成長型公司,99%的美國公眾是“未經認可的”投資者,現在,因為本法案(JOBS)簽署,很快就會有機會,藉由法案的施行與中介公司的推動,將促使更多的彈性投資者,參與社群集資。而我們的新創公司、小型公司,將比以往更容易取得市場資金,發展事業,告別只能從銀行、風險投資公司、家人朋友取得資金的窘境。
一、重開美國資本市場的新興成長型公司
二、獲得資本創造就業機會
三、群眾募資的法律要件 (本法案賦予群眾募資主要的法源依據,簡述於後)
四、小公司的資本形成
五、民營企業的靈活性和擴展性
六、金融機構資本擴張
七、法案輔導與宣傳
群眾募資的法律要件
- 限定最大募資金額上限為一百萬美元。
- 單一投資者金額上限:
- 年收入或淨資產低於10萬美元者,可投資金額為2000美元或年收入/淨資產的百分 之五,這兩個數字擇高的那個數據。
- 若年收入或淨資產高於十萬美金者,可投資年收入或淨資產的百分之十。
一般來說,富裕的投資者,所需的保護是最小的,因為法律認為這些個人和公司足以承受投資帶來的風險,所以僅需適度的保護。(根據證券法律,它們被定義 為“認可”的投資者。而“公眾”和“非富裕”投資者,法律規定變得相對更為謹慎繁重,因美國公民99%被認定為“非富裕”的所以立法要求限制這99%的投資人投資的上限作為保障)。
- 需要透過中介單位投資:
·
上述投資需要透過仲介商或是一個集資入口站(稱為中介單位)。
·
中介單位必須符合法案規範。
- 中介單位規範:
·
向美國證管會註冊。
·
須向合法的自我監管組織註冊。
·
須揭露投資風險與投資人教育資訊…等。
·
確定投資金額符合上限規範。
·
….以及其他各式各樣的規範。
·
….以及其他各式各樣的訊息揭露。
法案的重點,基本上就在於規範這類平台的資訊接露,監管部們的權責,以及在這類投資行為上的定義等,以除弊興利。
原本美國就有各種證券投資法規,讓資金活水可依循往這個地方流,但通過的JOBS法案,直接肯定並促使這個產業良性健康蓬勃發展。除了有創意的大眾,Kickstarter、Lending Club 、Kiva 將是最大受惠群。
資金需求無所不在
不管是大企業或是小商家,都存在資金週轉的需求。當大企業資金不夠時可以發行新股對資本市場集資,當小企業資金不夠時也可以向銀行週轉,但當新創公司或微型產業、錢不夠的時候不管嘗試哪一種管道,通常是不樂觀甚或不友善的,常見對象不外乎家人、有錢的友人,而銀行,天使投資人,風險投資,投資銀行礙於擔保品不足、產業認同及產業融資限制、股權價值認定、市場機會….等等諸多限制,總是讓創業者碰了一鼻灰。而群眾募資是另外一個管道,藉著網路的信評機制取得信任,為著共同的利益或共同的目標,以社群關係向外擴散募集資金,加速企業取得所需資金,亦可藉由社群驗證市場的接受度,累積社群人氣微實質資本力,加速產業發展與升級。
國外募資平台類型
Kickstarter (捐贈型、附帶條件回饋、交易型)
針對文創、電影,出版,設計…等創意領域的案子,提供一個線上平台,讓人們把他想做的案子,需要的資金,以及可能的回餽”投資人”的方案提上去,其他人依照自己的喜愛,”投資”該項目。當夠多人”投資”,到達所需金額,提案人就會從kickstarter拿到群眾們給他的資金,開始夢想起飛。
Kiva (公益型、借貸型)
設於美國的公益借貸平台,一個非營利性組織,其使命是連接人們透過貸款扶貧。Kiva利用網路向群眾募資並和全世界的小額信貸機構合作,提供微額貸款,幫助世界各地的弱勢族群創造機會。
Lending Club (借貸型)
通過(JOBS)法案,設於美國舊金山的群眾募資平台,透過以債權債務關係為基礎的群眾募資平台,有別於銀行、風險投資機構外,提供公眾公開向社會大眾募集資金進行專案計畫或商業計畫並提供資金利息作為回饋的平台。
Crowdcube (股權型)
是一個以股權投資為基礎的英國群眾募資平台。讓有資金需求的企業透過平台公開媒合,提案企業則以股權交易的形式作為回饋,而投資者基於利益或支持他們所經營業務,以小額資金作為支持,進而取得一定比例該事業之股權為回饋。
群眾募資法案的重要性
相對於大企業而言,新創企業募資的過程總是更備極艱辛的;過去,創業者募資的管道是較為封閉。準備很多的資料,想法,與投影片,能談的對象不是銀行,就是一些創投公司等,然而,絕大部份的創業者無法提供銀行所要求的借款擔保資產,而要敲創投公司的門,還得透過關係才能見到這些創投經理人,而創投經理人也必進行一連串的訪談與盡職調查,然而,順利取得投資的比率遠遠低於5%,創業者或創業團隊仍必須冒著股權稀釋的風險!據國外募資平台http://www.crowdcube.com調查,真正由銀行與風險投資公司取得資金的比例只佔總額15%不到!一般來說,取代的方法只能是硬著頭皮向朋友或家人籌錢。
新變革帶來新經濟
JOBS法案通過後,美國的創業者除了跟親友創投拿錢外,更多了這個合法跟“大眾”募資的方便管道。在美國來看,這將會讓更多夢想成真,還會創造數百萬工作機會。這也是美國總統歐巴馬與議員們看到的機會。
群眾募資是一個相似於向群眾直接公開發行(DPO也被稱為投資crowdfunding)的機制,沒有銀行在中間,沒有龐大的設店與人事費用,這意味著你將取得更好的條件!將你的錢分散投資於你所支持的群眾募資計畫,除帶動經濟發展,也意味著你將得到比銀行給你更好的利益!
群眾募資法案在台灣?
反觀台灣,目前我們顯然沒有群眾募資法。而目前的政府部門心態保守,造成許多創新產業無法於台灣發展的窘況,主管機關無法可循,金融規定與規範不足,在這類新興透過網路進行金流或募款的商業模式,大家都只能摸索前進,小心翼翼踩著紅線邊緣。沒有群眾募資法,將無法導入社會游資支持產業發展,沒有第三方支付,在做 kickstarter、Lending Club、Kiva、Mint…包含我們在內的台灣版的數個團隊,在處理金流與雙方權利部分,竭盡心力克服這不友善的營運環境,不是會做的綁手綁腳,就是有可能踩到金流紅線。
我們知道至少有民進黨籍林岱樺委員力挺群眾募資法案,我們也希望改造台灣創業環境,提供創業者更活絡的資金環境,尤其是電子商務與文化創意產業。群眾募資管道的確是讓這些產業能取得資金的一個好方法。當然我們也了解政府以防弊為藉口把新的創新視為洪水猛獸,其實國外已有諸多相關規範足以借鏡,例如;
美國的(JOBS)法案、中國的《放貸人條例》、日本的《貸金業法》..等,為了預防詐欺等弊端,並提供群眾募資良性循環,投資法規的健全與修正當然是必要的,監管單位的介入也是相當必要的。
美國已經正式通過這個法律,基於鼓勵創新,創造工作,提升產業價值,強烈建議台灣立法單位儘速跟進:
· 健全線上金流法規:儘速修正或補齊網路線上金流的法源基礎,讓協助線上集資的kickstart clone(例如FlyingV),做線上點數交換(例如Richi),或創新的CPA廣告平台(例如OfferMe2)及一大堆線上會員卡的網路公司們都能更不綁手綁腳地去做他們的Business Model。也期待透過這樣的改革進步,讓PayPal, Mint與Square這種跟金流有關的模式能出現在台灣。
· 讓投資法規能支援群眾募資:
以上部份摘自 http://www.inside.com.tw/
資料參考
http://en.wikipedia.org/wiki/Jumpstart_Our_Business_Startups_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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